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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健儿的奖牌、奖金、奖励都需要交税吗?

发布时间:2021/08/12 21:20:03

历经十几天的激烈争夺,东京奥运会终于在 8 月 8 日落下帷幕。最终,中国代表团获得 38 枚金牌、32 枚银牌和 18 枚铜牌共计 88 枚奖牌,取得骄人的成绩。


除了代表国家最高荣誉的体育赛事奥运会之外,还有世锦赛、亚运会、世界杯等各类运动的顶级赛事,国内也有全运会,大大小小的体育赛事也是琳琅满目,国家、地方政府都会根据赛事含金量的不同设置不同的奖金额度。此外,有些企业更是出手阔绰,给奥运冠军送房送车送现金。


么运动员们得的这些奖牌、奖金和奖励都需要交税吗?交多少?什么情况是免税的呢?



省级以上单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省级以下单位


对于省级以下政府的奖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3 号)的规定,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所规定的免税范畴,应按「 偶然所得 」项目 2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赠予

1. 受赠人的税费


(1)受赠人的个人所得税


受赠人受赠的无论是现金、汽车、还是房屋,均应按「 偶然所得 」20% 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赠与方应代扣代缴。


关于受赠房屋,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74 号第二条提到: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 偶然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主要是规定的亲属之间赠与,存在赡养或继承关系的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受赠人的其他税费


如果奥运冠军受赠的是住房,则还会涉及到契税,以杨倩获赠雅戈尔住房为例,按照目前宁波现行的商品房税率,90㎡ 以上税率为 1.5%,如获赠房屋总价为 400 万,契税就有 6 万。


如果加上 20% 的个税,杨倩至少需要缴纳 86 万的税费,这不是一笔小数目,她还是个孩子,过完暑假还要回清华继续读大四。当然,杨倩是否接受赠送还没有公开表示,另外,雅戈尔把房子赠送给奥运冠军,估计会主动承担所有的税费。


2. 赠予人的税费代扣


企业对运动员给予奖励,相当于企业向个人实施了直接捐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的规定,其直接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 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提示:虽然不少企业在给奥运会运动员给予奖励时,可能会代替运动员缴税,但是运动员应提醒奖励单位和个人依法代其履行纳税手续,以免出现问题后个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综上,奥运健儿获得的任何奖牌,均不需要交税;国家和省级政府的奖金,不需要交税;省级以下的政府单位的奖励,需要缴纳 20% 的个人所得税;企业赠予的现金、房产和汽车等,均需要缴纳 20% 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