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税务局回复:关于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3/09/11 13:59:07

image.png

自治区商务厅:


现就牛小苗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网络直播、微商电商、新媒体等新个体经济发展迅速,在促进灵活就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为助力我区电商直播做大做强,宁夏区税务局全面实施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时编制和持续更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通过“退、减、免、缓”的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帮助电商企业及从业者及时了解、准确掌握、用足用好税费优惠,政策效应持续显现。

网络直播、微商电商等平台经济总部基本不在宁夏,而直播电商等领域企业税收监管职责主要在平台经济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非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主要职责是做好电商企业和直播从业者的税务管理及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做好日常管理与服务。

一是加强与宁夏电子商务协会等组织合作,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编印政策汇编,利用倾心打造的“马丽劳模工作室”、“杞云e税·为您办”、“六盘税桥”等涉税服务品牌,为电商企业和直播行业从业者提供“定制化”政策辅导服务,在用足用好税惠政策尽享政策红利的同时,引导其规范经营,积极助力我区“直播电商”发展壮大。

二是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着力提升企业开办、注销等“一件事一次办”推进力度,持续降低企业经营门槛,压减企业开办、注销时间和成本,切实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引导电商企业和直播从业者依法办理注册登记。

三是依托税务总局税收大数据云平台,探索推进“信用+风险”深度联动融合,建立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对电商企业和直播从业者实施精准税收风险监管,实现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电商企业和直播从业者正常生产经营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