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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社部门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热点问题给出“指南”

发布时间:2024/05/27 14:10:24

灵活就业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两种制度可选择:



▶ 一种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参保地所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纳。可根据个人情况灵活选择中断或恢复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不会因中断而减损权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的待遇与企业职工一样。

▶ 另一种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按年、按档次缴纳,缴费档次按照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保。

另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增加补充养老渠道,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线上线下都能办。线上渠道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各级人社政务服务网站等渠道,轻松办理参保登记;线下渠道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就近选择能够办理参保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办理手续。

▶ 关于社保转移接续,灵活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年限和作为职工缴费的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如果是跨省就业的情形,需在转入地提出转移申请。

▶ 社保断缴影响权益吗?人社部门答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当地规定,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等缴费方式。参保过程中出现中断的,可根据自身情况随时恢复缴费,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到达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根据缴费情况确定待遇。

按照现行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可申领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其中,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如果符合条件,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劳动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