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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全力构建省市县零工市场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24/08/26 09:55:07

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日前,河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零工市场纳入高质量充分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全省零工市场逐步实施标准化命名、规范化“清单式”管理,建立“零工市场”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即时快招、技能提升、劳动维权”标准化服务,建立健全零工市场运行绩效评估机制,动态监测零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零工市场是向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主体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载体。《实施意见》强调将零工市场纳入高质量充分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谋划,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1+19+N”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即建设1个省级综合性的零工市场,19个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分别建设1个市级综合性的零工市场,县(市、区)聚焦重点行业、特色产业建设N个专业性的零工市场,结合基层就业服务网点建设,设立零工服务站点,初步实现省市县零工市场服务全覆盖。


推进零工市场要素化配置是提升就业服务质量的重要基础。《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从满足零工劳动者、零工岗位提供者和零工市场建设运行者三方服务需求出发,明确零工市场的信息收集发布渠道、人岗匹配方式、运行模式、场地设施、经费来源、权益保障、监督评估等关键要素,科学编制零工市场建设或改造提升方案。要合理规划布局数量适宜、规模适度的零工市场,构建分布合理、便利可及的灵活就业服务网络。要统筹调配劳动力供给、需求和价格等基本要素资源,因地制宜分类规划建设要素齐备、服务规范的零工市场。


标准化设置是促进零工市场服务提质增效的基础条件。《实施意见》指出零工市场应具备“即时快招、技能提升、劳动维权”三大基本服务功能。支持县级以上零工市场提供人岗供求信息撮合服务,开展职业指导、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服务。县级以上零工市场要建立明确的市场招聘、劳动用工、调解仲裁、信息发布、工资结算等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化运行机制。各地要建立灵活用工政策宣讲、灵活用工企业需求、人力资源供给、用工专员服务企业、零工市场即时对接等5个日志台账清单,监测零工市场主要业务开展情况,实施“清单式”管理。加强用工主体与零工劳动者的“双实名”信息审核,重点查处就业歧视、虚假招聘、“黑中介”乱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零工市场运行秩序。

《实施意见》还要求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依托河南省就业创业服务网,建立“河南零工市场”信息化服务平台,动态收集区域用工信息,推动实现零工数据信息实时共享与精准匹配。利用大数据比对,动态掌握灵活就业供求变化趋势,做好就业形势研判。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因地制宜搭建线上线下一体、贯穿重要求职节点、常态化招聘与公共就业服务融合发展的灵活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各地培育一批零工市场服务龙头企业和特色服务平台,依法依规提供招聘求职对接服务,拓展职业规划、技能培训、企业管理、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张培奇 范亚旭)